大竹县律师:刑事辩护律师分析渎职罪的类型
玩忽职守罪的类型可分为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罪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罪。大竹县律师——胡迪为您介绍以下问题:其中,玩忽职守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如徇私枉法、民事行政枉法等,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;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、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,可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。
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、徇私舞弊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,妨碍国家机关正常活动,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的信任,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。以下大竹县律师将从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介绍其三类犯罪。
1、徇私舞弊渎职罪。包括徇私舞弊、民事、行政违法判决、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、徇私舞弊、不移交刑事案件、滥用管理公司、证券职权、徇私舞弊、少税、徇私舞弊发票、扣税、出口退税、非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、非法批准征用、占用土地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、纵容走私、商业检验、动植物检疫、纵容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、招收公务员、学生。
2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。包括滥用职权罪、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、私人拘留人员罪、非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、偷越境(边境)人员出入境证件罪、偷越境(边境)人员罪、阻碍贩卖、绑架妇女、儿童罪,帮助罪犯逃避处罚罪。大竹县律师
3、玩忽职守型渎职罪。包括玩忽职守罪、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、失职导致被拘留人员逃跑罪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、履行合同、失职被骗罪、环境监督失职罪、传染病防治失职罪、商检失职罪、动植物检疫失职罪、不解救被拐卖、绑架妇女儿童罪、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失罪。